各二级党委: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校(院)党员活动室建设水平整体提升,促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通过二级党委自主申报、专家评审、部门审核,经研究确定了校(院)首批“党员之家”示范点,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附件:首批“党员之家”示范点名单
党委组织部
2023年6月2日
附件:
校(院)首批“党员之家”示范点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党委 |
2 | 化学与制药学部党委 |
3 | 机械工程学部党委 |
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部党委 |
5 | 图书馆情报研究所党委 |
6 | 轻工学部党委 |
7 | 电子电气与控制学部党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