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0作者:设置

 

各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全体学员:

根据2016年第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工作安排,现将结业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6年4月24日(本周日)上午9:00至10:30。

二、考场安排

考场

地点

教学班

  考试学员

监考学生党员

一

2号公教楼JT101

一

机械2班

机械2人

二

2号公教楼JT102

一

机械1班

机械2人

三

2号公教楼JT103

六

文法65人

文法2人

四

2号公教楼JT104

六

信息1班,外语

信息2人,外语1人

五

2号公教楼JT201

六

信息2班

信息2人

六

2号公教楼JT202

四

工商1班,工商2班38人

工商 3人

七

2号公教楼JT203

四

工商3班

工商2人

八

2号公教楼JT204

四

材料,工商2班(人管15级12人)

材料2人,工商1人

九

2号公教楼JT302

二

电气,理学光信、统计14级

电气2人,理学1人

十

2号公教楼JT304

二

化工,理学信计、信息、运计算14级

化工2人,理学1人

十一

2号公教楼JT305

二

理学15级

理学2人

十二

2号公教楼JT402

三

轻工学部

轻工3人

十三

2号公教楼JT403

三

轻工学部

轻工2人

十四

2号公教楼JT404

三

轻工学部

轻工3人

十五

历城校区

七

金融学院

自行安排

考务

2号公教楼JT205

 

 

 

 

三、考试要求:

1.考试学员携带学生证入场考试,如学生证丢失,请至学院团委开具证明,携带证明材料及身份证或一卡通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2.考试学员排提前15分钟到考试地点,按监考人员指定考位就座,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15分钟不得入场,开考60分钟后方能交卷出场。学员交卷后要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3.学员要遵守考场纪律,如存在违纪、作弊等行为,按照《党校学员学习纪律规定》的相关规定处理。

    4.本期培训班的学习和复习资料在网上党校学习资料栏目内,请学员自行学习。

5.学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本人写出书面缓考申请报分党校审批,各分党校汇总后将名单报党校备案,不办理缓考手续的按照旷考处理。缓考时间定在5月8日上午,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务安排:

1.各分党校视学员人数安排1-2名教师组织监考、阅卷,按照考场安排中所需监考人员数量选派学生正式党员参加监考,并指定其中1人为该考场主监考。请各分党校在4月22日(本周五)下班前将监考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电子版报至党校邮箱。

2.各学院监考老师带领各考场主监考在4月24日上午8:10到办公楼336室领取试卷。其余监考人员8:15分之前到达考场,安排坐次,清理考场。

3.考试结束后,各分党校组织监考人员阅卷、统计汇总考试成绩。

 

 

                                      党  校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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