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助理(科级)岗位人员任职试用期满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05作者:设置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单位:

我校2011年提拔的科级干部任职试用期已满,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任职试用期满的科级进行任职试用期满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15月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其中,试用期间因脱产学习等原因离岗时间超过半年的,试用期顺延。

二、考核内容

根据干部在试用期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重点考核干部担任现职的适应能力和完成岗位绩效情况,包括完成工作项目(指标)的数量、质量、效率及效益等。

三、组织实施

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由试用期满干部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组织实施,党组织关系隶属机关党总支的各部门科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由机关党总支牵头,各部门具体实施。

四、方法步骤

1、个人述职。试用期满科级干部本人填写《科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并撰写试用期满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的重点项目和指标、廉洁自律等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500字左右),报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

2、民主测评。对试用期满的科级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的范围为本单位教职工;党组织关系隶属机关党总支的各部门民主测评由机关党总支负责。测评票由各党委(党总支)根据附件2提供的票样自行填写、印制。

3、个别谈话。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在一定范围内听取对干部任职试用期期间表现的意见。

4、研究使用意见。根据干部本人2011年年度考核和试用期满考核结果,基层党委(党总支)提出正式任用、延长试用期或免除试用期职务的意见。对考核称职的,可正式任用;对工作实绩一般、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达1/4以上的,原则上要延长试用期;对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达到1/3以上的或问题较多,确实不胜任工作的可以提出免除试用期职务。

5、学校审批。学校根据基层党委(党总支)的考核意见研究审批。

6、履行手续。正式任用的干部不再重新办理任职手续,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由各部门、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自行宣布。延长试用期或办理免职手续的,由学校办理。考核结果和意见,填入《科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存入本人档案,其中,试用期满科级干部的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情况要体现在《科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中的“考核情况”栏中。

7、反馈意见。基层党委和部门要向干部本人反馈考核结果和意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四、时间安排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于 620 日前将《科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和使用意见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至zuzhibu@spu.edu.cn)。

五、其它

科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工作,是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新任干部的一次考察,意义重大。各基层党委、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要求,认真扎实地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

 

 

附件: 1、科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

          2、科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民主测评票(票样)。

 

 

 

 党委组织部

                                            201261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1.科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2.科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民主测评票(票样)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