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教辅各部门、单位:
请结合部门、单位工作职责范围,研究提出科级机构、人员编制及工作项目的意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部门、单位科级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坚持从严控制原则,原则上不多于2010年度科级设置和和人员编制总数。
2、新成立的处室要抓紧确定工作职责,根据职责设置提出科级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意见。
3、处级以下工作人员都要负责具体的工作项目,这些项目是本单位主管项目的必要补充,既要保证本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还要坚持一岗多项目满负荷工作,使工作人员工作量饱满。
4、请各部门、单位拟定出处级以下工作人员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合同书。
请于4月19日上午10点前将本部门、单位科级机构、人员编制及工作项目设置意见发到人事处和组织部邮箱(rensc@spu.edu.cn,zuzhibu@spu.edu.cn)。
人事处 党委组织部
201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