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请通知有工作变动的全体副处级干部按照《关于做好本次处级领导班子换届和处科级干部离任工作交接的通知 》(鲁轻院办字[2011]1号)的要求做好工作交接。交接工作需在4月25日前完成。 党委组织部 201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