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轻院先锋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0-05-21作者:设置

 

按照中央、省委和省委高校工委的部署,现就在全校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轻院先锋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轻院先锋活动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紧扣科学发展大局,立足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促进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现实需要,是增强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持和发展党员队伍先进性的必然要求。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扎实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轻院先锋活动,对于切实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对于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增强先锋意识、把握先锋内涵、实践先锋要求、树立先锋形象,为民造福、为党增光,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对于保持学校安全稳定,促进校园和谐,对于加快学校内涵发展,推动学校事业再上新台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轻院先锋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轻院先锋活动作为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真正做到党员干部经常受教育,科学发展持续上水平,人民群众长期得实惠。

二、准确把握全校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轻院先锋活动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

()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轻院先锋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对山东工作的总要求,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为党争光、为民造福为价值取向,以科学发展、科教兴鲁为主题,以推进内涵提升工程、争做轻院先锋为载体,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组织”为活动目标,坚持从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实践中建功立业,为推进全校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主要内容

全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轻院先锋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组织落实本单位科学发展规划、思路和举措,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重大问题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有较强的党员意识,队伍素质优良、富有活力,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紧紧围绕中心和大局谋划、推进本单位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科教兴鲁、加快高水平工业大学建设中打头阵、作标兵,各项工作成绩突出。五是师生反映好。党组织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和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师生员工的拥护和支持。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认真学习本职业务和新知识新技能,努力提高做好工作的本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乐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一流成绩。三是带头服务师生。牢记宗旨,心系师生员工,积极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员工正当权益,做师生员工的贴心人。四是带头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五是带头弘扬正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全校创先争优、争做轻院先锋活动

按照中央、省委、省委高校工委的统一部署,全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轻院先锋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20105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建党89周年开展活动。重点抓好党员学党章、学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党员干部学《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制度等学习活动;开展好党员领导干部 “增强制度意识、争做执行表率”活动、新党员入党宣誓活动、毕业生党员 “做合格党员,争做文明离校先锋”等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好2008-2009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和表彰活动。通过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迅速兴起创先争优的热潮。

第二阶段,从20107月起,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活动,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2011年“七一”前,对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轻院先锋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

第三阶段,从2011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活动,引导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2012年“七一”前后,党委还将专项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全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轻院先锋活动的主要方式:

()动员部署。各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要在组建机构、深入调研、做好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层层召开会议作出安排部署。

()公开承诺。全校各级党组织都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做出承诺、接受监督。公开承诺的内容,要与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相衔接,进一步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领导点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轻院先锋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地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轻院先锋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评选表彰。校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轻院先锋活动情况进行考核,适时进行评选表彰。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师生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四、切实加强全校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轻院先锋活动的组织领导

()落实领导责任。学校成立创先争优、争做轻院先锋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全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和督查,各基层党组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

()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校报、广播、电视、校园网等平台的作用,开设“积极创先争优、争做轻院先锋”专栏,采取师生员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中央、省委、省委高校工委及校党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示精神,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及时宣传报道各基层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注重用身边典型教育引导身边人,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营造良好氛围,促进活动扎实开展。

()鼓励探索创新。尊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首创精神,把落实规定动作与做好自选动作有机结合,鼓励支持基层单位根据各自实际,在活动主题、实践载体和方式方法等方面大胆探索创新,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改进活动手段,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强化督促检查。学校将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要讲成本、重实效,防止铺张浪费,杜绝形式主义。

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轻院先锋活动的实施意见和主要工作情况,要及时报学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轻院先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山东轻工业学院委员会

○一○年五月十日

 

附件:山东轻工业学院创先争优、争做轻院先锋活动第一阶段工作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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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活动安排表

先进性教育期间形成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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