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 “优秀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02作者:设置

各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

自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我校各基层党组织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力地推进了基层党组织建设。为继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评选“优秀主题实践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主题鲜明,效果明显。能够紧紧围绕创先争优活动主题,促进先进基层党组织加快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教育、引导全体共产党员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

2、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实施得力、有始有终。活动内容丰富,不拘一格,从各个方面加强组织建设、党员教育;活动注重实践性、操作性,进行全程化管理,保证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评选标准  

1.紧扣学校创先争优活动主题与时代主题,有针对性;(20分)  

2. 活动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具备特色,效果明显;(30分) 

3. 要求活动计划缜密,组织有力,覆盖面广,参与性强;(20分)  

4.与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服务于和谐校园建设,有创新性,有实践性,有实效性。(30分)

三、评选办法

12010年上半年基层党组织开展的主题实践活动,均可参加评选。

2.“优秀主题实践活动”评选以党总支为单位进行申报。每个党总支可申报3项,填写“优秀主题实践活动”申报表,并形成“优秀主题实践活动”总结报告(可附活动照片),于918日前报组织部。

3.学校将组织专人对申报的“优秀主题实践活动”进行评选。

4.学校党委组织部网站将开辟专栏宣传报道参评“优秀主题实践活动”的情况,并对部分获奖活动进行展示。

四、奖励

学校将评出“优秀主题实践活动”一、二、三等奖若干,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的等级和数量根据申报的数量和质量,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

附件:优秀主题实践活动申报表

 

 

党委组织部

             20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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