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基层党委、党总支的建设,努力推进多科性工业大学的建设步伐,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对任期届满的基层党委、党总支进行换届。为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主线,围绕学校“十二五”规划和内涵提升工程的各项任务,认真回顾总结各基层组织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的进展,提出今后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思路举措,选举产生新一届基层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员工,全面深化基层单位的各项改革,大力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和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为我校早日实现建设多科性工业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换届选举工作的任务要求
(一)起草基层党委、党总支工作报告,认真总结本届党委、党总支工作,深入研究并提出下一届本单位党建工作与各项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思路举措。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本届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全面回顾和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围绕学校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在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内涵提升工程”、不断提升学科整体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推动学校和本单位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加快建设国内知名多科性工业大学等方面提出目标任务和思路举措。
起草报告要认真征求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的意见,要把报告起草的过程,变成广纳民意、广聚民智、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过程。报告完成后,要上报联系本单位的校领导审核,并在召开党员大会前发给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审议。
(二)认真做好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提名工作。
1.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原则:
(1)按照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有利于推进党的建设和基层单位科学发展的大局出发,在提名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时,严格按照候选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把那些符合条件、在群众中有威信的优秀党员推荐上来。
(2)按照整体结构合理、全面适应党委会(总支委员会)工作需要的原则,从有利于把党委会(总支委员会)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团结协作、精干高效的坚强领导集体出发,在提名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时应考虑工作需要和代表性。
(3)按照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的原则,学院(基层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式党员领导干部应进入党委会(总支委员会),是党员的团委书记一般应进入党委会,委员会成员中一般应有校聘教授。
2.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基本条件: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团结带领群众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依法办事,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
(4)党性原则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全局观念,公道正派,勤政廉洁,善于团结同志,紧密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查本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党委、党总支一般有5~7名委员组成;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和直接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四)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另外对委员进行分工,一般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统战委员、文体委员、青年委员、保卫(保密)委员,委员人数不够的可以兼职。
三、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程序
(一)筹备工作。
1.召开全校基层党委、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议。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组织草拟并提出本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3.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向学校党委呈报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
4.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基础上酝酿推荐本单位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1)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按照规定和要求,对照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条件,对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酝酿提名;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提出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再提交各党支部征求意见,并根据酝酿推荐情况,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校党委审批(随附预备人选简历材料)。
5. 校党委研究批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二)召开党员大会。
在校党委对候选人预备人选批复同意之后,各基层党委、各党总支召开党员大会。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人数(出国出境、国内进修学习、因病等客观原因不能参加的人员除外)的五分之四方可召开。
党员大会按以下基本程序进行:
1. 本届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讨论通过本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2. 酝酿讨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
3. 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监票人名单。
4. 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三)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1.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向校党委呈报关于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的报告,同时将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2. 校党委研究批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换届选举结果。
四、时间安排
全校基层党委、党总支的换届选举工作从5月下旬开始,6月中旬全部完成,具体时间安排附后。
五、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各基层党委、各党总支要把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肃认真地对待这次基层党委、党总支的换届选举工作,从学校事业发展大局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要求出发,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积极行动起来,精心组织安排,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党员学习有关文件规定,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广大师生党员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参与换届选举工作,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郑重地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顺利地进行。
附件:
2、基层党委、党总支委员数、换届工作负责人情况表(略)
中共山东轻工业学院委员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基层党委、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日程表
序号 | 日期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1 | 5.24 | 召开全校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议 | 党委组织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
2 | 5.25-26 | 基层党委、党总支研究提出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向校党委呈报《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 |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
3 | 5.27 | 校党委研究、批复基层党委、党总支《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 | 党委组织部 |
4 | 5.27-6.1 | 1、以党支部为单位酝酿提名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2、各基层党委、各党总支根据多数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提出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提交各党支部广泛征求意见,进行第二轮的酝酿推荐; 3、基层党委、党总支根据第二轮酝酿推荐情况研究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
5 | 6.1 | 向校党委呈报《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附简历材料) |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
6 | 6.2-3 | 组织部对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审核,并向校党委汇报,校党委研究确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向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做出批复 | 党委组织部 |
7 | 6.3-9 |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查基层党委、党总支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2、召开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新一任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 |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
8 | 6.9 | 向校党委呈报《换届选举结果报告》,同时将委员会工作报告报送组织部备案 |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
9 | 6.15日前 | 组织部审核、汇总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换届选举结果,校党委召开会议,研究批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换届选举结果 | 党委组织部 |
注:基层党委、党总支工作报告的起草、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工作时间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自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