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4年第1期党校高级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14-04-21 浏览次数: 1330 | ||||||||||||||||||||||||||||||||||||||||||||||||||||||||||||||||
各分党校,党校学员: 2014年第1期党校高级班考试定于4月27日(周日)上午8:40进行,请各位学员携带学生证(不带证件不能参加考试)按照考试安排按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党校学员应牢记学员编号。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学员本人考试前5天写出书面缓考申请报分党校审批,由分党校汇总后报组织部备案。不办理缓考手续的按照旷考处理。缓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各分党校根据附表1安排好监考人员,监考人员中老师为辅导员老师,学生为正式党员。根据安排,周日上午考试结束全体监考人员集中阅卷,请提前做好时间安排。请全体监考人员于当日上午8:10到2#公教楼JT101集合领试卷、开考务会。 因课堂考勤及纪律扣分达20分及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请将思想汇报得分、课堂考勤扣分、取消考试资格情况做在一个excel表格中报组织部。 请将缓考人员名单、监考人员名单、思想汇报成绩等综合表电子稿于4月24日(周四)上午11:00前一并发至组织部邮箱zuzhibu@qlu.edu.cn。 考试地点安排见附表2。请各分党校按照考场具体安排通知学员按时参加考试。 附表1: 监考人数一览表
附表2: 考场安排一览表(4.27日上午8:40—10:00)
注:教工学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党 校 2014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