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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3年第1期学生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13-04-15 浏览次数: 147 | ||||||||||||||||||||||||||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认真落实《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鲁轻院党字[2012]31号)和《关于加强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促进学生主动学习、自主成才的实施意见》(鲁轻院党字[2013]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13年第1期学生党员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目的 本期党员培训班以学习宣传和贯彻十八大精神和学校党委1号文件精神为主线,引导学生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特别是十八大报告和党章,使学员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意识,提高个人党性修养,通过加强主体责任意识教育,学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促进学生党员主动学习、自主成才,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 二、培养对象 非毕业班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教学内容、形式和时间安排 1、教学内容: (1)学校党委1号文件解读 卓越学习,主动成长(校党委书记 徐同文) 以实际行动实现我们的“中国梦”(校团委副书记 张文斗) (2)十八大精神与青年党员成长(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姜洪雷)。参考资料《十八大精神学习辅导读本》(党委组织部编)。 (3)优秀学生党员经验交流。各学院推荐1-2名优秀学生党员参加经验交流活动,经验交流材料由各学院党委副书记负责把关(每人约20分钟),名单及材料于4月17日前报党委组织部(zuzhibu@spu.edu.cn)。 (4)其他内容:请自学组织部网站视频《旗帜》(三集);二级学院分党校组织开展各类学习、讨论、参观考察活动,丰富党课教学方式和内容,增强学生党员党性修养教育,增强学生党员凝聚力和感召力。 2、教学形式: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的方式进行,学校党校集中安排2次讲座,一次集中观看录像。其余课程按照教学计划由各党校分校辅以看录像、分组讨论、自学、主题活动等形式组织。 3、教学时间:从 2013年4月17日-5月10日,总计20学时。其中课堂授课9学时,自学、讨论、活动11学时。 四、教学管理和组织纪律 1、组织机构:按学院编入3个班,编班及时间安排见附表1。 2、组织纪律:全体学员必须遵守学院党校管理规定,妥善处理好党校学习和日常学习、工作之间的关系,认真参加教学活动,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任务。不得以参加培训为由,不上其它课程。与其它课程有冲突的培训课程要调整到其它平行班上课。请各分党校安排好考勤人员,无故旷课者予以通报批评。 五、学习成果 学员要联系个人思想实际和成长经历,思考如何贯彻十八大精神,如何主动学习,自主成才,自拟题目,完成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思想汇报。 附件1:2013年第1期学生党员培训班教学计划实施表 附件2:各班次座次表 附件1: 2013年第1期学生党员培训班教学计划实施表
(1)学校党委1号文件解读 卓越学习,主动成长(校党委书记 徐同文)
以实际行动实现我们的“中国梦”(校团委副书记 张文斗) (2)十八大精神与青年党员的成长(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姜洪雷)。自学参考资料《十八大精神学习辅导读本》(党委组织部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