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处室科级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项目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15作者:设置

 

机关、教辅各部门、单位:

请结合部门、单位工作职责范围,研究提出科级机构、人员编制及工作项目的意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部门、单位科级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坚持从严控制原则,原则上不多于2010年度科级设置和和人员编制总数。

2、新成立的处室要抓紧确定工作职责,根据职责设置提出科级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意见。

3、处级以下工作人员都要负责具体的工作项目,这些项目是本单位主管项目的必要补充,既要保证本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还要坚持一岗多项目满负荷工作,使工作人员工作量饱满。

4、请各部门、单位拟定出处级以下工作人员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合同书。

请于419日上午10点前将本部门、单位科级机构、人员编制及工作项目设置意见发到人事处和组织部邮箱(rensc@spu.edu.cnzuzhibu@spu.edu.cn)。

 

人事处   党委组织部

201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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