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级岗位主管任职试用期满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0作者:设置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单位:

我校2011年提拔的处级主管任职试用期已满,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山东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暂行办法》(鲁组通字[2000]22号)文件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任职试用期满的处级主管进行任职试用期满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13月、4月新提拔的处级岗位主管。其中,试用期间因脱产学习等原因离岗时间超过半年的,试用期顺延。

二、考核内容

根据干部在试用期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重点考核干部担任现职的适应能力和完成岗位绩效情况,包括完成工作项目(指标)的数量、质量、效率及效益等。

三、方法步骤

1、个人述职。试用期满处级岗位主管本人填写《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并撰写试用期工作报告(主要包括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的重点项目和指标、廉洁自律等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500字左右)。

2、民主测评。对试用期满的处级岗位主管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的范围是处级岗位主管、校聘A1教授、民主党派负责人。各学院试用期满的处级岗位主管还要在本学院内进行民主测评。

3、个别谈话。党委组织部在一定范围内听取对干部试用期表现的意见。

4、党委研究。根据本次民主测评结果和2011年度主管考核情况,提出正式任用、延长试用期或免除试用期职务的意见。对考核称职的,正式任用;对工作实绩一般、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达1/4以上的,原则上延长试用期;对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达到1/3以上的或问题较多,确实不胜任工作的免除试用期职务。免除试用期职务的,根据本人情况一般按试用期前职级安排工作。

5、履行手续。正式任用的干部由党委在一定范围内宣布,不再重新办理任职手续,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延长试用期的,下发书面通知;免除试用期职务的,办理免职手续。考核结果和意见,填入《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存入本人档案。

6、反馈意见。区别不同情况,由党组织派人向干部本人反馈考核结果和意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四、时间安排

试用期满处级岗位主管于41日前将述职报告和考核表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发至zuzhibu@spu.edu.cn)报党委组织部。

4245,试用期满处级岗位主管述职报告公示。

4月上旬,民主测评。

4月上旬,个别谈话。

4月中下旬,党委研究,履行有关手续。

五、组织领导

处级岗位主管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工作,是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新任干部的一次考察,意义重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要求,认真扎实地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

 

 

附件: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

 

 

 

中共山东轻工业学院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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